近期,潍坊又一“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成功告破,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抓捕,冻结涉案资金300余万元。该案是潍坊地区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的一次重大胜利,其背后暴露出的黑产团伙作案手法之隐蔽、组织之严密、危害之深远,值得每一位保险消费者警醒。
一、主要作案手法:线上线下结合,层层套路
(一)线上+线下结合,推动获客引流
涉案人员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熟人介绍、小区发放传单等方式招揽业务。同时,通过抖音平台直播,招揽“代理退保”业务学员。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既快速招揽业务,又通过高频次宣传,让投保人产生对保险的怀疑,不断产生新客户,使其业务规模快速扩大。
(二)制造证据信访举报,胁迫保险公司
涉案人员唆使客户沟通离职保险代理人,制造销售过程中违规证据,通过信访举报胁迫公司妥协,造成公司损失。
(三)利用律所名义进行非法代理行为
涉案人员与某律师事务所合作,以该律所名义与客户签订代理退保合同,每单给予律所300元手续费,费用直接打入律所账户。涉案人员利用律所授权进行“合法化”包装,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具备法律资质,实质上是利用律所名义从事非法代理退保活动,严重损害律所声誉及行业形象。
二、法律定性:该团伙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据调查取证,该非法代理退保团伙在实际进行代理退保活动中已涉嫌犯罪行为。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该团伙首要分子及骨干成员已涉嫌敲诈勒索罪,具体分析如下:
1.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体。本案中,该团伙作为教唆犯或间接正犯,均已符合前述主体要件。
2. 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财产权造成损害,并有意为之。本案中,该团伙招揽大量代理退保从业人员并进行有组织化培训管理,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职业化开展代理退保经营活动,其主观心态为明显故意。
3. 客观要件: 威胁、要挟手段,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获取财物,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本案中,该团伙通过线上诱导保险消费者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接受其提供代理服务,教唆和指使保险消费者向监管部门恶意缠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胁迫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发售前备案的现金价值表之外超额退还部分保费、甚至退还全额保费。我公司作为受害人因恐于监管评价降级、声誉商誉受损、集中性退保风险,不得已向投诉举报的保险消费者交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以外的款项,该团伙从中获取高额提成牟利。
4. 客体要件: 财产权方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社会秩序方面,破坏了全国保险行业的正常经营和监管秩序。我公司被迫超出合同约定支付的退费经济损失,客户丧失的主险保障。可见,不仅仅是我公司保费合法收入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同时丧失了巨额的保障金额等财产性权益,同时保险行业正常经营管理的社会金融秩序遭受了严重破坏。
三、案件特点与突破意义
(一)明确指向律所授权参与
本案中,黑产团伙与律所签署授权协议,利用律所名义进行非法推广,暴露出律所授权管理的漏洞,具有典型警示意义。这一特点为保险行业及法律行业敲响警钟,律所等专业机构在对外合作中须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与业务合法性,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团伙作案时间长,规模影响大
该团伙自2021年成立至今,不断发展壮大,在潍坊当地影响巨大。近年来,该团伙通过抖音等网络平台招揽学员,业务范围向外地扩展。该团伙的打击,对其他区域推动“代理退保”团伙打击,有借鉴意义。
四、全民共治,让黑产无处遁形
案件的成功侦破,是保险机构、公安机关、监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典范,更是对“代理退保”黑产的一次有力震慑。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认清“代理退保”真面目,切勿轻信“全额退保”承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 同时,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打击机制,形成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合力,让黑产分子无处遁形,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和保险市场的清朗环境。
来源:平安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
编辑:刘晓哲 刘德增
一审:贾春毅
二审:孙瑞永
三审:宫自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