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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划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2026-03-25 17:09:03 编辑:韩佳

  新派讯 3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情况。

  良好的声环境,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2026年2月1日,《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旨在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明确管理依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区划》明确了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区、潍坊经济开发区9个区域,实现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全覆盖。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区划》将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大类:1类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总面积64.67平方公里;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总面积147.51平方公里;3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防止工业噪声影响周边的区域,总面积190.28平方公里;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需防止交通噪声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两侧)和4b类(铁路干线两侧)。未划定功能区的区域按乡村区域分类管理。根据城市规模、用地性质变化,《区划》将实时动态调整,保障科学性和时效性。

  下步,我市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切实推动《区划》落地见效,持续改善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新派融媒体记者:薛静/文 巩建国/图

编辑:韩佳 张兴红 李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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