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2026年年底前开展分级试点,2027年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全覆盖。
《意见》提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明确专门力量承担消防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成立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村(社区)成立服务点,承担隐患排查、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职责,发生灾害事故及时开展先期处置。
监管执法方面,《意见》要求推行分级分类全域监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高风险单位和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配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执法。统筹调度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排查,建立隐患移送闭环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多产权单位要明确各方责任,对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意见》还明确将基层消防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刘晓哲 刘德增
一审:贾春毅
二审:孙瑞永
三审:宫自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