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44项举措构建品质消费新生态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44项举措,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消费秩序优化行动、消费维权提效行动、消费环境共治行动、消费环境引领行动五大行动,在全省全面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升级版,构建品质消费新生态。
《若干措施》明确,2027年年底,我省将打造“山东制造·齐鲁精品”400个左右,培育“好品山东”品牌300个,培育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3万家,培育全国质量标杆80项、全省质量标杆600项,建成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60条以上,全省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眼下,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新消费热潮涌动,消费升级趋势愈发显著。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将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创造更多消费场景三方面下功夫,以标准引领、质量跃升带动产业焕新提档,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等新业态,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
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方面,培育消费品工业优质品牌,面向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强链重点(试点)项目建设,建立消费品牌评价机制。鼓励老字号开展数智化转型,实现精品化国潮化时尚化升级。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汽车产品、电子产品等消费升级,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
《若干措施》重点提到首发经济、“人工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场景。在首发经济领域,《若干措施》明确,要策划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吸引国内外优质品牌、培育本土知名品牌在鲁开设首店。在“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引导大型综合体、博物馆、美术馆等打造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培育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
化解消费纠纷是创建高质量消费环境的重要一环。《若干措施》强调,要从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推动消费维权提效。一方面,我省将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另一方面,聚焦培训、健身、旅游等重点行业,加强日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不公平格式条款。“《若干措施》聚焦全链条提质、全场景培育、全社会共治三大路径,从源头预防到末端治理实现消费维权效能质的突破,切实增强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的底气。”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王鹤颖)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编辑:李婕宁 刘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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