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破解“因钱误治、因贫弃治”的痛点,我国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是一项公益性民生保障政策,由政府统筹管理、多部门协同推进,旨在为困境中的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高效的临时救助,彰显社会公平与温度。
救助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统一管理,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专项基金,资金来源包括交强险提取、财政补助、社会捐赠、追偿返还等,实行省级统筹、集中管理,确保资金稳定、使用规范。
救助范围(应救尽救,无差别覆盖):
1.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
2. 未参加机动车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垫付抢救、丧葬费用;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无法及时找到责任人的,垫付相关费用;
救助基金的垫付为临时救助行为,待事故责任明确后,管理机构将依法向肇事者、保险公司等责任方追偿,追偿所得纳入基金循环使用,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转,惠及更多群众。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谨防诈骗。各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警医保”协同模式,完善联动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推动救助基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将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筑牢生命安全屏障。
通讯员:郭文 马瑞村
编辑: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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