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近日,在昌乐县特殊教育学校对面路段,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向右转弯时,与伤者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伤者受伤。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了解,伤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潍坊市公安局救助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昌乐支公司救助专员,立即与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并积极协助伤者家属准备相关材料,最终7.7万元救助款及时到位,让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中国人寿财险昌乐支公司道路救助基金办公室将以专业高效的服务,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撑起“生命保护伞”,让惠民政策的温度直抵人心,护航平安出行路。
国家道路救助金机制正在默默守护每个生命: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以申请道路救助金的垫付,体现了这座城市的人间温度。“我们救助的不是伤者一个人,是整座城市的良心”的背后,是国家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机制——不问过错、不论贫富,只为在生死关头托住每一个生命。
通讯员:郭文 马瑞村
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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