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当意外交通事故突如其来,当抢救费用成为燃眉之急,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始终秉承“车祸无情 人间有爱”原则。救助基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通过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使交通事故受害群众得到及时救治和妥善安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
2025年11月3日18时许,沿滨九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乡道路口处时,武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杨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某受伤,颅骨骨折,颅底骨折,多发肋骨骨折,昏迷,伤势十分严重,被紧急送往潍坊市人民医院抢救。经了解,伤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联系了昌乐服务站。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潍坊市公安局救助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昌乐支公司救助专员,立即与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并积极协助伤者家属准备相关材料,最终5万元的救助款及时到位,让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通讯员:郭文 马瑞村
编辑:郭晓燕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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