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潍坊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于2025年届满,请已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延续,确保排污登记有效。
一、登记延续操作步骤
(一)未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登记延续。操作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2.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忘记用户名了?”“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号找回;如需要变更绑定手机号或忘记所绑定的手机号,可联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表1)找回或修改手机号。

3.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注意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二)已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操作步骤如下:
第1、2、3步步骤同上;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把失效的排污登记注销。
5.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二、排污登记注销
排污单位若不再进行生产活动,请及时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点击登记注销,将现有排污登记进行注销即可。

三、排污登记不收费
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谨防上当受骗!

新派融媒体记者:孙艺丛/整理
编辑:刘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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