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头盔”守护好 每个人的“大平安”
□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孙瑞荣
据《潍坊晚报》报道,为切实保障广大驾驶人出行安全,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相关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致力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当电动自行车穿梭在城市街巷,成为千万市民出行的“代步神器”时,其背后潜藏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潍坊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不仅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刚性约束,更是为市民生命安全筑起一道“防护墙”。
从数据来看,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中,颅脑损伤是致死致伤的“头号杀手”,而正确佩戴头盔能显著降低致命风险。但现实中,“嫌麻烦”“没必要”的侥幸心理,让不少驾乘人员对头盔“视而不见”,甚至觉得头盔是“累赘”,这种对安全的漠视,往往成为事故发生时的致命漏洞。
交通治理从来不是“一罚了之”,潍坊市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打破了部分驾乘人员“偶尔不戴没关系”的侥幸认知,通过执法警示倒逼安全习惯养成。这种“管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模式,不仅打破了“整治一阵、反弹一阵”的怪圈,更借助整治行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群众真正理解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执法整治只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真正的目标是让“骑行必戴头盔”从一项外部强制要求,内化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要实现这一转变,仅靠执法“硬约束”还不够,还需辅以“软引导”。一方面,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方式提升公众认知;另一方面,可探索“以奖代罚”“积分激励”等柔性管理机制,鼓励市民自觉佩戴。同时,加强对头盔产品质量的监管,杜绝劣质“形式主义”头盔流通,确保群众佩戴的是真正有保护作用的安全装备。
城市交通的文明与安全,既需要交管部门的有力监管,更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践行。唯有将“严管”的外力转化为“自觉”的内力,让安全习惯融入日常出行的每一公里,才能真正构建起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小头盔”守护好每个人的“大平安”。
编辑:聂臻臻 孙锦 李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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