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官号” 必须动真格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邵光耀
据《法治日报》报道,短视频平台上,“××文旅推荐”“邮政官方直播间”等账号层出不穷,简介标注“官方”、头像使用机构LOGO,主页却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李鬼”乱象愈演愈烈——从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引流,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
一段时间以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现象层出不穷,相同的账号、头像,近似的内容、主页,一时让人分不清哪个是“李鬼”,哪个是“李逵”。
这些“假官号”仅仅是表面上像,点开内容,深究下去,账号并没有官方认证标识,用简单的内容装点门面之后,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带货链接。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以服务公众为目的,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仅此不同,就让这些“假官号”露出了狐狸尾巴。
这些账号之所以选择仿冒官媒、政府机构,就是利用公众对官方机构的信任来推销产品、流量变现、牟取利益,此种行为祸害不浅。一者倘若公众在此链接下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信息有误,会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二者这种方式是欺骗公众、消费者的行为,一旦大家意识到了其中缘由,会感觉受到了恶意欺骗。最重要的是,有些公众会认为这是官方在以次充好、诓骗大众,对官媒、政府机构失去信任,引发公共信任危机。
破解“李鬼”账号乱象困局,还需平台、部门及公众等各方共同发力。自媒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端正守法依规经营观念,不得仿冒官方账号的名称和头像;未取得相关资质,不得从事相关信息传播活动。平台应当落实公众账号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账号信息审核,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适时核验生产运营者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和申诉渠道,完善用户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关于仿冒官方账号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强化自媒体监督管理执法,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此外要加大处罚力度,根据违法违规账号的传播影响和非法所得的数额进行惩罚。
唯有多方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
编辑:陈晓芳 孙锦 宫海娜
一审:姜健 李敬友
二审:孙瑞永
三审:管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