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丛秉政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今年以来,各级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以改革“硬举措”优化发展“软环境”,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反映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只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各级要站在政治、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水”,水美引得鱼儿来;又好比是“土”,土沃长出好作物。良好的营商环境,一般具有便利性、公平性、法治化这几个鲜明特征。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长期性工程,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我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的“一号改革工程”,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不断加力突破,有力地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面对新的发展目标任务,各级要对标国内最优水平提升标准境界,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创新思维破难关解难题,全面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水平建设“无证明城市”,着力打造“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品牌。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创新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机制,推动资源利用最优化、效率最大化。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和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依法惩处、绝不姑息。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有解思维,以改革“硬举措”优化发展“软环境”,为市场主体成长提供优质土壤,让营商环境越来越好、经营主体发展信心越来越足、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充沛。
编辑:赵越 张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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