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退救护车? 生命通道不容添堵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孙瑞荣
据大皖新闻报道,12月7日,有网友发消息称,河北廊坊一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延误,遗憾离世,引发热议。12月9日,当地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车主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理。
在生命面前,每一秒都至关重要。患者早一分钟到达医院,就能提高生还的概率。然而,任凭救护车如何示意,该私家车司机不仅不让路,甚至逼得救护车连连后退。这种行为无疑是将个人利益凌驾于他人生命安全之上,践踏法律法规,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受到相应处罚。
给救护车让行,是给生命让行;阻碍救护车,相当于堵塞生命通道,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显然,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违法行为,其背后反映出的是该私家车司机对于生命的漠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为救护车让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让行的类似事件,有的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有的是因为自私自利,还有的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情绪失控。这些行为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往往在关键时刻成为阻碍生命救援的“绊脚石”。
自觉为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让行,看似举手之劳,却是人命关天,不仅是在为公众利益“让行”,也是在为自己“让行”。因为谁都有可能成为这些特种车辆的服务对象。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
在生命救援的紧急时刻,救护车的优先通行权不容置疑。相关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交通监管执法,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驾驶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与道德修养,自觉为生命让行。唯有如此,当生命的警报拉响,我们才能给予每一个急需救助的生命以最大的希望与尊重,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编辑:平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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