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快递“不告而投” 不能一罚了之
□潍坊融媒评论员 赵春晖
据《工人日报》报道,12月1日,记者在济南采访了解到,不少消费者曾遇到快递“不告而投”或“被签收”的情况,这一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记者从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邮政管理局已向快递公司开具“不告而投”罚单118张。
乘着电商行业发展的东风,快递业务也随之快速增长,但快递“不告而投”等行业顽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明明家中有人,可快递员在没有事先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放到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导致快递“被签收”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造成快件损坏、短少等情况,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该办法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属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次,山东省针对快递“不告而投”或“被签收”等问题重拳出击,无疑给相关快递企业和整个快递行业敲响了警钟。
“不告而投”看似只出在配送末端,根源其实是利益在作祟。一些快递企业为了节省经营成本,不愿意提高快递末端配送费,导致部分快递员被迫简化服务。此外,在计件制业绩考核制度下,快递员担心影响快递投送数量和效率,导致自己的收入降低,于是把规定抛之脑后。
要想真正根除快递“不告而投”,还需要多方合力、综合施治,畅通快递服务“最后100米”。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广泛征集线索,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引导快递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自我约束,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助力快递业健康发展。
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积极反馈问题,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快递“不告而投”说“不”。
快递企业更应该认识到,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是为了躲避处罚的无奈之举,实际上是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难得契机。只有敢于刀刃向内,从长远考虑,牺牲部分短期利益,做出系统性改革,通过完善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合理提升派件费、科学调配任务量、扩充快递员队伍等手段,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经营理念,用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才能让自身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消费者认可,整个行业才能行稳致远。
编辑:冯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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