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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剑丨名人模仿秀 切勿“秀下限”
2024-06-26 08:43:01潍坊融媒 编辑:孙锦

名人模仿秀 切勿“秀下限”

潍坊融媒评论员 孙瑞荣

  据《法治日报》报道,手持篮球、穿着科比标志性的24号球衣,直播间播放《see you again》等背景音乐,直播内容显示“模仿秀,孩子们,我回来了”……近日,一名男子在直播时模仿已故篮球明星科比引发热议。当下,在各大直播间,类似的模仿比比皆是,长相、举止、衣着乃至网名都与明星非常相似。“小颂文”直播信息显示“资深艺人,曾参与狂飙”;“霍金”在有人刷礼物的时候从轮椅上站起来跳舞……直播模仿秀乱象频出,引发热议。  

  名人模仿秀早已有之,短视频兴起之后更是风生水起,谁火了就模仿谁,稍有名气的明星、名人,都出现了各种“高仿号”。无论是模仿刘德华、张颂文、周杰伦,还是模仿王宝强、那英、鞠婧祎,平心而论,有些模仿者的表演还是很精彩、很见功底的,模仿名人的外貌、台词、动作和声音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但这类模仿行为是有边界的,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近年来,网络上的一些主播利用“撞脸”名人和公众对于名人模仿者的猎奇心理,从中赚取流量,甚至直接假冒名人进行直播带货、承接商演活动,从中获取收益。这不仅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准则,且扰乱了市场秩序,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假冒和侵权行为。

  因“撞脸”走红无可厚非,但主播们把“模仿秀”变成了“冒充秀”“打赏秀”,就会让“秀”失了度。作为名人的模仿者,必须要有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要么在商业范畴内得到名人方合法授权,要么在公益范畴内合理利用名人让渡的影响力,否则就将面临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风险。模仿者靠“撞脸”名人和模仿名人带来的流量不会持久,这种无技术含量的“一招鲜”不可能“吃遍天”,别为牟利迷失自己。

  模仿名人的行为可以有,不过应当有所限制而不能肆无忌惮。相关部门应该对毫无限度的模仿行为加强监管;平台须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审核,建立信用体系,对违规主播进行信用惩戒,通过信息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让用户了解平台规则和主播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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