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天下
志愿服务标识使用管理有了基本规范
2026-05-13 15:58:01 编辑:韩佳

中央社会工作部5月13日公布《志愿服务标识基本规范(试行)》

对志愿服务标识含义以及设计、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

志愿服务标识可用于志愿服务活动会议、场所站点、文化产品等

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

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和涉外志愿服务活动时

应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有自有志愿服务标识的可同时使用

但应当突出“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来源:新华社

编辑:韩佳 孙锦 王维

一审:姜健 李敬友

二审:孙瑞永

三审:王桂林

新派新闻
新闻热线:2998776
版权所有 © 潍坊市融媒体中心
鲁ICP备09021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