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广播电视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市属各开发区广播电视工程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供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
2.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3.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实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把关。要将业绩成果诚信审核作为审核推荐的必要程序,重点审查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品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和次序后,按照规定对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次序、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审核,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各意见栏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要填写完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申报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要停止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所填报的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对用稿证明、电子刊物以及截止日期后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2.各部门(单位)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报送地址:潍坊广电大厦1202室(潍坊市胜利东街3073号)。
联系电话:2998611 联系人:刘亚楠
附件:1.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关于对《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部分条件的解释
3.纸质材料报送清单
5.承诺书(共2项)
潍坊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