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2025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日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就规范全市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按照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各客运、公交、出租车、高速公路、铁路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行为;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经营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新派融媒体记者:刘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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