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收费
5月31日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优化潍坊市
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优化市区政府指导价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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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潍坊市
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对使用“ETC”付费车辆实行八五折优惠。
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白天和夜间两个计费时段。白天从7时到19时,计时收费;夜间从19时(不含)到次日7时(不含),计次收费。跨时段停车的,分白天和夜间分别计费。
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每次停车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停车场内公共充电设施上充电时,免收停车费。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场对就诊、住院患者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免费时段为就诊和住院时间。
各类停车场对军车、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警车和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应免收停车服务费(涉案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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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市区政府指导价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