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22〕111号)要求,交通运输部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等程序,拟将北京市延庆区等197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其中,山东12个县级单位入围,潍坊安丘市上榜。
山东(12):济南市章丘区、济南市莱芜区、青岛市即墨区、淄博市临淄区、莱州市、安丘市、东平县、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费县、禹城市、临清市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