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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鸢都产业领军人才支持相关政策解读明白纸
2024-06-12 15:36:03V新派 编辑:早安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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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经营管理变革、生产工艺革新等方面具备一流水平、引领创新跨越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















按照人选类别,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包括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4个项目。每年组织遴选1次,每年遴选30名左右创新领军人才、20名左右创业领军人才、5名左右经营管理领军人才、5名左右技能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标准条件

①申报人选研究能力和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②申报人选近5年内一般应具有主持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担任市级以上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的经历。③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申报人选属拟全职引进的,一般须在发文公布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到申报企业工作。④企业在市外海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省级备案认定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全职聘用的人才,视同全职在潍工作。⑤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支持期内能够坚持在一线工作。优先支持海外人才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领军人才。⑥申报企业为潍坊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潍坊市重点发展产业。⑦申报企业研发投入近3年复合增长。⑧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持续增长。




创业领军人才标准条件

面向已在潍坊市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企业类人选和有意向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来)潍坊市发展的创业团队类人选。

(1)创业企业类标准条件

①已在潍坊市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②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③创办的企业时间为3年(含)以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④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潍坊市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方向,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

(2)创业团队类标准条件

①尚未在潍坊市注册成立企业,拥有项目属于潍坊市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②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标准条件

①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拟全职引进的担任高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民营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和国有企业中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不作为申报人选。②人选业绩水平得到所在企业高度认可,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一般不低于50万元。③已在企业任职3年(含)以上的,任职期间贡献突出,企业销售收入、利润近3年均实现复合增长。④在企业任职不满3年或拟全职引进的,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国内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在相关行业领域有不低于5年的中层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⑤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效益较高,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或具备高成长性和显著商业潜力、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5亿美元。




技能领军人才标准条件

①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拟全职引进的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且支持期内能够坚持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担任企业高管以上职务的不作为申报人选。②人选职业技能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填补省内空白;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不限。③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潍坊市重点发展产业。


支持内容


















创新领军人才

支持期3年,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40%为个人补助,60%为科研经费。当年度首次发放40万元,管理期内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拨付扶持经费的30%。




创业领军人才

支持期3年,最高给予80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40%为个人补助,60%为创业项目支持经费。当年度首次发放40万元,管理期内按照所创办企业当年度在潍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情况,100万元以下给予同等数额经费资助,超过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照50%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每年发放一次。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支持期3年,给予入选者20万元个人补助,当年度首次发放8万元,管理期内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拨付扶持经费的30%。




技能领军人才

支持期3年,给予入选者20万元综合资助,其中40%为个人补助,60%为工作经费。当年度首次发放8万元,管理期内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拨付扶持经费的30%。


申报审批流程















①申报部署。创业领军人才通过举办潍坊国际人才创业大赛组织遴选;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技能领军人才通过申报方式组织遴选,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根据工作计划分别制定申报通知,与市委组织部会签后印发,启动申报工作。

②申报推荐。各项目的组织发动、推荐申报一般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部门统筹,推荐到市直主管部门。

③前置考察及公示。推荐单位须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前置考察并公示。

④形式审查。市直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分别受理申报(大赛报名)并组织形式审查,确定有效申报人选名单。

⑤评审。潍坊国际人才创业大赛采取“赛区选拔+半决赛+决赛”方式,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组织。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由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会议评审。

⑥现场考察。市科技局组织对大赛胜出创业企业有关人选进行现场考察;市工信局对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初步建议人选进行现场考察;市人社局对技能领军人才初步建议人选进行现场考察。

⑦综合论证。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综合论证,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⑧公示。市委组织部就遴选情况和建议人选名单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⑨研究审定。市委组织部形成遴选情况报告,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人选名单。

⑩签订工作任务书。人选名单公布后,市直主管部门、推荐部门、用人单位、人选本人四方签订工作任务书,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潍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87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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