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奎文区东关街道中学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吕永芬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吕永芬,女,41岁。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化干戈为玉帛,为维护社区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好政策“明白人”
立足岗位、用“心”求学
吕永芬深知重任在肩,坚持知行合一,持续加强理论知识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面。通过20余年的学习和实践,吕永芬练就了一身调解纠纷的“硬本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能始终做到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

当好矛盾“调处员”
恪尽职守、用“行”调解
“社区工作事无巨细,很多看起来问题不大的纠纷,不及时处理的话,就很容易演变成‘小事托大,大事拖炸’。”通过为居民讲法辨

当好群众“知心人”
真心为民、用“情”解忧
在脚步丈量、走访入户的过程中,吕永芬了解到某辖区居民一直因为经营烧烤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空地处垃圾堆积,存在蚊蝇聚集等问题,居民们很是头疼。吕永芬连续多日对烧烤负责人进行沟通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表示:“书记你放心,不为别的,你的真诚确实打动了我,我不能只挣钱,也应该为社区做点贡献。”最终,原来的垃圾场变成了一处鸟语花香的景观,成为居民茶余饭后、休息纳凉的好去处。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吕永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实际行动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