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传媒网讯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等相关要求,2019年11月12日上午,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区市政公用单位进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培训,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东、寒亭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兆军,区21家市政公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共计65人参加。本次培训进一步加强寒亭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各市政公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寒亭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态势持续向好。
培训开始前,李东做了开班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严守纪律、兼收并蓄,尽可能学得更多一点;二是要端正态度、潜心钻研,尽可能学得深一点;三是要知行相促、学以致用,尽可能学得更好一点。本次培训主要对《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重要文件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岗位操作安全知识、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及难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5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不但对《安全生产法》的认识更加深刻了,更对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扎扎实实做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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